1、申请单位的印章,用个人的身份信息申请没有关系吗?
答:浙江省政府电子印章系统上申请单位的印章需要通过经办人个人信息去注册账户登录后进行印章申请。
2、电子印章系统里的经办人信息可以更改吗?
答:可以更改。可以登录进入电子印章系统在个人中心-个人信息页面对资料信息进行编辑修改。
3、在浙江省电子印章系统绑定浙政钉时提示手机号未开通浙政钉?
答:浙政钉无法绑定成功需要按照以下信息确认处理:
1)请确认是否加入浙政钉2.0架构中,如果未加入到浙政钉2.0架构内,联系浙政钉管理员加入到浙政钉2.0;
2)如果已经加入到浙政钉2.0架构内,可以联系浙政钉管理员在浙政钉2.0中人员信息再编辑保存一下再次同步。
3)如果已经加入到浙政钉2.0架构可以反馈给页面在线客服,提供绑不上人员姓名和手机号,由人员统一处理
4、登录电子印章系统后提示未绑定浙政钉,需要绑定吗?
答:需要根据印章使用情况,目前以下区域“嘉兴、金华、宁波、浙江省本级”在“浙政钉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上使用云签章,需要通过绑定浙政并申请印章管理员才能调用云签章使用。其他地区的浙政钉系统或其他业务系统不一定需要绑定浙政钉,做好云签章应用授权即可使用。
5、电子印章账户可以注销吗?
答:目前仅支持对无印章申请记录、无机构管理员申请记录、无组织机构更新申请记录的账户可进行注销,账户注销后无法恢复需重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