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小料"可以用大类名称代替吗?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经常有电灯、电线.....可以统称为----其他材料;有些羊角锤、螺丝刀......可以统称为----低值易耗品。如果你的管理没有必要分的那么细的情况下可以这么做。因为大部分项目部主要管理的是主要材料,这部分材料可以笼统管理。
方法是:在目录中选择大类,如:其他电器电料、竹木柳草制品等等,出料单时,单价 1
数量就是这批料的金额总数,自然单价*数量=金额也是总额。然后把购料清单复印一下,原件转财务,复印件附到料单后面,转施工队时也是附复印件。
这样就大大减少了工作量。该方法不适用于[仓库管理]
关于油料的"吨"和"升"的问题
由于统计报表和单位的统一问题,油料在目录中设置为"吨",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按“升”为单位结算,这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困惑。
如果你们单位启用了网络,请大家还是要用“吨”,或者将其换算一下,或者如果量很少的话,按不负责人的态度直接把“升”算“吨”得了。
如果你单位不启用网络,你可以在目录维护中把“吨”改为“升”。
关于项目部下面所属各施工队之间相互调拨材料,这种情况怎么进行帐务处理呢?
比如从施工1队调螺纹钢10吨到施工2队。用发料单:
施工1队 -10 吨
施工2队 10 吨
千万不要用点验单,虽然表面看来数据是对的,但作为统计总收总支时就错了,这是个概念问题。
关于发票与金额不符的问题
本来20.5(单价)*5(数量)应该为102.50,但供应尚把0.50元免了,开发票为102.00。
由于运费分摊进单价出现单价*数量≠金额
由于其他原因四舍五入出现点验金额与发票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