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认定相关业务调整:
1、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表单结构及校验规则调整;
2、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表单结构及变更事项范围调整;
3、 新增《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申报流程;
4、 新增《申请注销退(免)税资格认定企业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
5、 新增《集团公司成员企业认定申请表》申报流程;
6、 《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申报流程及校验规则调整;
7、 新增《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税声明》申报流程;
8、 新增《企业信息配置扩展表》;
9、资格认定相关申请申报方式、撤销方式及向导调整;
10、优化企业信息登记。
二、免退税业务调整:
1、 新增《免退税冲减申报表》申报;
2、 免退税申报流程及申报向导调整;
3、 新增《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申报。
三、周边业务调整:
1、 其他申报向导调整;
2、 取消免税申报。
四、信息申报业务调整:
1、 信息查询申报流程调整。
五、单证申请业务调整:
1、 取消《补办收汇核销单证明》申报;
2、 取消《补办代理出口证明》申报;
3、 取消《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申请表》申报;
4、 取消《收汇异常信息情况表》申报;
5、 取消《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申报;
6、 《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表单结构调整;
7、 新增《补办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申请》申报;
8、 新增《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申请表》申报;
9、 新增《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申报表》申报;
10、 新增《中标证明通知书》申报;
11、 单证申报方式调整;
江苏国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12、
《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申请表》、《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申请表》、《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商品码填报规则调整;
13、《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校验规则调整;
14、 证明相关表单新增“已出具证明编号”字段项。
六、税务机关审核反馈调整:
1、 预审反馈调整,相应调整申报系统反馈读入、处理;
2、
新增《出口已使用设备退税申报表》、《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暂缓退税、不予退税状态的更新及相应调整;
3、新增证明反馈,相应调整申报系统反馈读入、处理。
七、其他调整:
1、 系统参数设置新增“数字签名”配置项,无纸化试点地区企业在生成申报数据时增加数字签名处理。